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职业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职业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苏交政函〔201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按《调查表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填写相关调查表,调查表电子稿发送至评建办邮箱pjbgs2011@126.com,联系人:张大伟,电话:86115826。
附件1:调查表任务分解表
附件2: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职业教育调查工作的通知(苏交政函〔2011〕13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调查表任务分解表
| 调查表名称 | 责任 部门 | 上交时间 | 备 注 |
| 《交通院校推荐调研企事业单位表》(附件2) | 各系部 | 5月5日前 | 每个交通类专业推荐10家,专业之间企事业单位可重复。 |
| 基本办学条件(附件1中的表1) | 教务处 人事处 | 5月17日前 | 人事处负责填写表中的师资部分 |
| 师资队伍(附件1中的表2) | 人事处 | 5月17日前 | |
| “十一五”期间办学经费(附件1中的表3) | 财务处 | 5月17日前 | |
| “十一五”期间专业设置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的表4) | 教务处 | 5月17日前 | |
| “十一五”期间各专业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的表4) | 招就办 | 5月17日前 | |
| 实践教学条件(附件1中的表5)(校内实践条件情况表和校外实践条件情况表) | 教务处 | 5月17日前 | |
| 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情况(附件1中的表6) | 教务处 | 5月17日前 | |
| 社会培训情况(附件1中的表7) | 校企合作办 | 5月17日前 | |
| 应用性科研成果情况(附件1中的表8) | 科产处 | 5月17日前 | “十一五”期间数据 |
| 学生竞赛获奖情况(市厅级以上)(附件1中的表9) | 各系部 | 5月17日前 | “十一五”期间数据 |
| 学院获得的重大荣誉(附件1中的表10) | 组宣部 | 5月17日前 | “十一五”期间数据 |
| 专业总体情况(附件4中的表1) | 教务处 | 5月17日前 | |
| 专业设置情况(附件4中的表2) | 各系部 | 5月17日前 | 每个专业填写一份 |
| “十二五”期间新增或调整专业基本情况(附件4中的表3) | 各系部 | 5月17日前 | |
| 专业所在行业企业调查(附件4中的表4) | 各系部 | 5月17日前 | 每个专业5家 |
| 专业行业专家调查(附件4中的表5) | 各系部 | 5月17日前 | 每个行业2-3个专家 |
| 专业毕业生调查(附件4中的表6) | 各系部 | 5月17日前 | 每个专业10名毕业生 |
附件2: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职业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
苏交政函〔2011〕13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属院校:
为了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找准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为科学制定江苏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我们编制了江苏省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调研问卷。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问卷的填报工作。调研问卷可登陆江苏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网站(http://www.njci.cn/jtyszj/)下载。填写数据要全面客观、翔实准确,并及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厅政治处和江苏交通运输职教集团秘书处。近期,厅政治处将组织走访调研。
厅政治处联系人:仲尚伟,电话:025-52853507,13913011931,传真:025-52853512,电子信箱:57277932@qq.com,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邮编:210001。
附 件:1、交通院校教育资源调查表
2、交通院校推荐调研企事业单位表
3、交通系统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4、交通院校专业设置与行业发展契合度调研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