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及相关部门:
江苏省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评成果的要求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1.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申报时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同一标题在同一刊物连续发表的论文,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论文集不能由主编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收录其中的论文可由论文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独立申报。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能申报参评。
(二)申报人资格
1.参评成果的申报人须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申报。
2.申报人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人事关系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3.每人限申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奖励至前3名署名者。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
1.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申报时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同一标题在同一刊物连续发表的论文,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论文集不能由主编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收录其中的论文可由论文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独立申报。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能申报参评。
(二)申报人资格
1.参评成果的申报人须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申报。
2.申报人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人事关系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3.每人限申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奖励至前3名署名者。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及其电子版。
3.申报成果一式3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3本(套)。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3份。
(4)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
3.申报成果一式3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3本(套)。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3份。
(4)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
三、申报名额
本次成果奖评选实行限额申报,高职高专院校限报5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逾期不候。未尽事宜,请登陆江苏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浏览、查询。
联系地址:弘毅楼319室
联系人:刘 方
联系电话:86115046
E-mail: kcc319@sina.com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