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饶蕾发布时间:2014-06-18浏览次数:266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财[2014]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促进我院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重点对2012年以来我院教职工主持的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以及2012年以前的虽已结题但经费尚未使用完毕的市(厅)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自纠工作。

二、自查内容

1.管理现状。摸清我校现有的科研项目规模、经费总量、管理模式等基本情况,检查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及科研服务能力能否满足科研活动的需要。

2.预算管理。对照国家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支出管理。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

4.监督机制。全面检查学院、有关部门、课题组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等。

三、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自查。自查重点包括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制度建设与履行、管理现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

2.项目负责人自查。自查重点包括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由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附表中的内容进行自查,项目负责人对自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自查表由所在二级单位收取清点后,与本单位自查工作报告一并报送科研处。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620日。




科研处

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