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年度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已出版或发表成果的正确标注情况、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1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汇总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并附项目结项材料。
三、材料报送
(一)《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审批单》(无《项目变更审批单》的可以不提供)和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按序A4双面印制,胶装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的《项目结项报告书》。
(二)《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2份
(三)结项证明1份
对已达到项目研究周期、暂达不到结项要求且不在清理范围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审批单》,提出延期结项申请。凡2011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弘毅楼319室
联系电话:86115046
联系人: 刘 方
E-mail:kcc319@sina.com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