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1.2016年度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2.2011—2015年度立项的项目集中办理结项事项;
3.2011-2012年度所有在研项目,此次仍不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得再申报院级科研项目。
二、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16年度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及《院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一览表》,部门负责人需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中期检查表》及《年度检查一览表》提供电子版材料。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院级科研项目结项表》及《院级科研项目结项一览表》,同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结项材料纸质稿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结项一览表》只需要提供电子版即可。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申请适当延期,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延期结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院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报送科技处。2013年度立项的项目无特殊原因不得再申请延期。
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逾期不候。相关表格见附件内容。
联系地址:弘毅楼319室
联系电话:86115046
联系人: 刘 方
E-mail:kjc@njitt.edu.cn
附件1:
结项表格.zip
附件2:
年检表格.zip
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