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高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8]16号)文件精神,我院正式启动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评审要求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2008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及评审要求与2007年相同,请申报人员参照2007年文件要求执行(详见学院人事处网页)。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三、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将材料报送系(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报学院人事处。(浦口校区及申报教育管理系列的教师将材料直接报送人事处)。
2、所需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有关政策可在http://www.ec.js.edu.cn/查询。
3、职称评审的相关费用由申报人员承担,学院实行代收代支,多退少补。根据原有文件规定,晋升高级职务评审费400元/人,晋升中级职务评审费200元/人;晋升初级职务评审费50元/人。申报人员在提交个人材料时,请按照收费标准到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收据交人事处审验。
特此通知。
附: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高级职务一式3份、中级职务一式2份)。
2.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
3.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8份)。
4.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考核为优秀年度的考核表复印件)。
6.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7.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9.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4.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5.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面试答辩表。
16.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17.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8.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9.破格申报人员须报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
20.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由学校单独报送)。
附二、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6K大小,省职称办印制,中、初级一式3份)。
2.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一式12份)。
3.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
5.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1.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题目,不超过3种)。
12.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的结题项目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