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学能力,促进学院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08〕15号)文件精神以及学院教师培训需要,经研究,学院将教师培训经费划拨给各系(部),请各系(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系(部)认真做好培训项目的筛选和人员的选派,报学院审批,学院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二、参加培训的教师须严格按照各培训点的要求参加培训,服从培训点的安排,不得无故请假、旷课。
三、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需撰写相关论文或学习心得,填写教师培训工作手册,报学院人事处备案。
四、培训结束后,各系(部)组织参加培训学员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汇报培训学习成果。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