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示
关于更换社保卡的通知
浏览次数:238    最后修改时间:2010-06-18

学院人事代理教职工:

根据南京市劳动局相关文件精神,社保卡已更换为市民卡,请各位人事代理教职工于623(下周三)前持本人原社保卡至明德楼405室换取市民卡。按照劳动局相关要求,未交回原卡者由我处代收20元制卡费后统一上交。

市民卡用户手册详见:

http://218.94.150.78:8180/xxgk/zcjd/200912/t20091224_17878.ht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