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1]6号)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交院教[200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1年院级教学名师评选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院级教学名师评选范围及条件参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见附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参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见附2)。
二、院级教学名师评选数额及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名额
1、2011年院级教学名师评选数额为4名。
2、2011年省级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名额为1名。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结合系部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本单位长期从事第一线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各单位要分别召开关于推荐人选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教学研究成果、研科成果等进行评价;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届院级教学名师人选。同时,择优确定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1、推荐人选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记录。
3、已评为院级以上教学名师的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高职高专)》(一式八份)(见附3);
4、申报院级教学名师的先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一式八份)(见附4);
5、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近5年能反映推荐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的代表性论著3份(论文或研究报告共两份,专著一部),均需原件。近年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