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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第二批专业(教学)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96    最后修改时间:2011-09-08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专业(教学)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现将选拔工作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拔条件及评选数量
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办法(试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培养管理暂时行办法》。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采取个人申报、系部推荐与学院评审相结合的方法。   
1、本人申报,系(部)考评(2011年9月9日-9月16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表》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推荐人员简表》(见附件1、附件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各系部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经过述职和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学院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教务处、科产处、督导室)对各系部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初审(2011年9月19日—9月20日),并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名单。
4、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培养人选。
5、培养人选名单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审批、发文、颁发证书
三、几点要求和说明
1、各系(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业(教学)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各系部要客观公正地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及成果材料的复印件上要加盖部门公章)。
3、请第一批专业(教学)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对照《专业(教学)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工作目标责任书》和《专业(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准备今年年底的考核。
 
附件2:推荐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