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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88    最后修改时间:2012-09-01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今年秋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二、     时间安排
1910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925前,申报人员完成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392630日,网报现场确认;
三、工作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部门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院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 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材料一经集中上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也不再补报,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3.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3),并于96前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楠、吴颖媛
联系电话:86115017
电子邮箱:njjyrsc@njci.cn
 
   
             
                   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