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交院办[2012]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稳定现有高层次人才队伍,增强学院科研储备和发展后劲,现将申请学院科研启动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科研启动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教书育人;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的能力;
3.引进时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为学院正式在岗教职工;
4.来学院工作以后取得正高职称或在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也可申请资助;
5.新引进人员申请期限为进入学院工作后两年之内,本办法制定前已引进(取得)正高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申请期限为本办法制定日期后两年内。
二、资助项目的基本要求
1.申请项目必须与本单位专业建设发展方向或学院工程研发中心研究方向一致;
2.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必须合理;
3.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4.资助项目一般为一次。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版);
2.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等有关证书复印件。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明确使用本经费所从事研究的主要内容、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成果形式以及经费使用计划;
2.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科产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院审批;
3.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弘毅楼313),联系人:楚楠,联系电话:86115017。
人事处 科产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