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我院骨干教师的培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做好我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学科带头人高端研训项目,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办师〔2012〕35号)精神,现将我院国内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国内访问学者: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1-2名。
高级访问工程师: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师,2-3名。
二、选拔条件
1、国内访问学者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一个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一个省部级课题的全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
2、高级访问工程师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见附件),并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择优向学院推荐,各推荐1名。学院已选派出的国内、省内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2、请各系部将推荐人选的《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申请表》(纸质版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学院人事处(弘毅楼313);
3、联系人:楚楠 联系方式:86115017
附件:
人事处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