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月23日前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送学院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njjyrsc@njci.cn。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