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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申报暑期“百名教师下企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185    最后修改时间:2013-06-20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 “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理论、实践技能及教学水平,结合学院示范院校建设项目任务要求及学院实际,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暑期“百名教师下企业实践工程”的实施意见》(交院办〔2010〕35号)文件精神,拟利用暑假时间组织部分教师到相关企业(行业)及生产单位进行实践。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人员安排
选派人数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经费计划安排,原则上应不低于2010年下达的指标。
二、申报时间
2013年6月27日之前。
三、申报对象
1.新引进的青年教师。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骨干教师;不具备5个月及以上企业实践经历;或具有一定的企业实践经历,但原实践经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首先教师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系部)按专业、项目进行初审,学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复审,经报学院审批后派出教师参加实践。
五、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几点要求
1. 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师下企业实践时间尽量集中。
3. 各二级学院(系部)应加强教师实践过程的质量监控。为了保证教师下企业实践落到实处,二级学院(系部)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参与实践的教师实施全面督促管理,学院相关职能处室对项目进行抽查。督查两次不在岗的,取消下企业实践资格,并通报批评。
4.教师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学院声誉,确保实践的质量和效益。
5. 各二级学院(系部)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下企业参加实践的教师注意自我保护,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6.实践期满,教师需上交给所在系部以下材料:岗位实践技术资料(企业实际使用的)、现场手稿、照片等资料;开展调研活动的,上交相关专业调研报告;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上交相关协议。教师个人应认真填写实践工作手册(含实践总结),填报《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实践总结和考核表经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7.教师下企业实践结束,学院将组织开展总结交流、检查评比工作,具体详见实施办法。
8.请各二级学院(系部)认真落实教师下企业实践方案,将附件1、附件2及系部教师下企业实践实施计划于6月27前报人事处(弘毅楼313),联系人:楚楠,电话:86115017
 
 
 
                                             2013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