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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院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立项项目及经费资助的通知
浏览次数:320    最后修改时间:2013-07-12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交院办〔2012〕1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共有十个申报项目批准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研究周期
本次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经费资助
经费资助参照《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交院办〔2012〕12号)(具体见附件)。
(三)任务书报送
获批立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任务书,于2013年9月18日前交科研处。
特此通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