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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人事代理)
浏览次数:7780    最后修改时间:2018-04-2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njitt.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高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副高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硕士研究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09:00-5月1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rsc@njitt.edu.cn
    邮件主题为: 应聘岗位代码名称+专业+学历+职称+姓名
   (如邮件容量较大,请分次标注后发送,以收到学院自动回复邮件为准)。
    报名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电子版);
    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5.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及组织
    学院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笔试、试讲、面试。
    C1-C9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
    C10-C15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考核通知
    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专业知识所占分值不低于6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和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试讲
    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如出现考生放弃试讲等情况,取消试讲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试讲考核人选。
    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其中C10-C15岗位如出现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试讲考核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C1-C9岗: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
    C10-C15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15017
  联系人:汪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15885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人事代理).pdf(点击下载)

       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招聘信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网板块——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同步发布: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8/4/24/art_57210_759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