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为提高新进教职工的职业素养,引导新进教职工秉持“知行合一、明德致远”的校训,强化“热爱交院、奉献教育、服务行业、卓越发展”的岗位要求,培养职业道德素养,尽快适应岗位角色,积极参与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成才为目标,着重围绕省情教育、校史校规、师德师风及岗位能力等方面,按照“集中培训、重在实效”原则组织实施,使新进教职工能够尽快转变角色,明确自身需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岗位素质,增强爱校、爱岗、敬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民主决策等学校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培训对象
1、2017年1月1日后招聘进校的教职工,包括新进专业教师、辅导员、实验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参加或未完成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任务的教职工。
三、培训方式
培训分为校本培训、江苏省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江苏省辅导员岗前培训3个部分进行。
校本培训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组织实施;江苏省新教师岗前培训、江苏省辅导员岗前培训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将分批组织新教师参加培训。
四、分类培训
1、已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新进教职工,可不参加江苏省新教师岗前培训;
2、具有高校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辅导员、实验教师、图书馆员和管理岗工作人员可不参加岗位能力培训,不安排“青蓝工程”培养导师;
3、辅导员、实验教师、图书馆员和管理岗工作人员可不参加企业实践锻炼;
4、专业教师、辅导员、实验教师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完成1次公开课,按要求提交本次课的《单元设计》和《多媒体课件》;
5、上述情况外的新进教职工须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全部内容的学习。
五、组织管理
1、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由人事处、教务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负责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系、部)要及时通知本单位新进教职工参加培训,并保障新进教职工有受训时间。
2、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实行脱产培训制和考勤制,培训期间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正常程序办理调(补)课手续。病假、事假者需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提前报人事处批准。校本培训请假课时超过1/3的不予以结业,参加省教育厅岗前培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严肃培训纪律,岗前培训成绩将作为教师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是申请教师资格、职称评定、人才计划和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4、各学员结业时,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要求,须提交相关作业、作品,经认定考核合格后,由人事处颁发《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1.南京交院2018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教学计划
附件2.南京交院2018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学员名单
附件3.南京交院2018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学习纪律
人事处 教务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