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交通行指委〔2018〕22号)文件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三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从事交通运输类专业(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有关说明详见交通行指委网站)教学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每校限推1名。
二、申报条件
“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主要面向从事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培养优秀学生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领域和行业中享有盛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须具有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学年(2015—2018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240学时/学年。
2.非现任校级领导(含院校长助理)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
3.已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省级教学名师奖的不参与评选。
具体条件详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
三、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请于2018年11月27日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6115017 联系人:楚楠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4、微课制作要求
附件1-4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名师_奖”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人事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