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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公示:关于公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情况的公示(人事代理第一批)
浏览次数:5727    最后修改时间:2019-01-16

关于公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情况的公示

(人事代理第一批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人事代理第一批)》要求,现将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核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网络管理干事(C1908)岗位计划招聘2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3人,本岗位核减招聘人数1人。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仅依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的初步审查,最终资格审查结果以笔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终审为准。

2.报考人员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6115017(汪老师);025-86115120(朱老师)。

3.资格初审结果为“合格”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1月18日下午16:00前通过“报考邮箱”回复笔试考核确认信息。

4.资格初审结果为“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参加笔试考核。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核时间预计在2019年2月底3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考核当天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考核。复审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高等教育学习各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在办理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

5.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C1901、C1902、C1903、C1904)的人员,须提交《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2);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C1901、C1902)的人员须提交《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3)或学生干部聘书;以本科学历放宽条件报考综合秘书岗位(C1905)的人员须提交《现任职单位从事文字工作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4);以本科学历放宽条件报考会计岗位(C1906)的人员须提交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C1901、C1902)的人员,已出具担任学生干部证明、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的无需重新开具证明,复审时带来即可。

 


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第一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0117).xlsx

附件2.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参考样式.doc

附件3.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参考样式.doc

附件4.现任职单位从事文字工作证明参考样式.doc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