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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通知:2019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笔试考核(人事代理第一批)
浏览次数:4368    最后修改时间:2019-02-27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

公开招聘人事代理第一批资格和笔试考核的通知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人事代理第一批)》要求,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公示环节已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和笔试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笔试考核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和笔试考核于2019年3月6日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具体来校参考交通线路指南详见附件2)举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在笔试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考核。复审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高等教育学习各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在办理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

5.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C1901、C1902、C1903、C1904)的人员,须提交《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C1901、C1902)的人员须提交《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以本科学历放宽条件报考综合秘书岗位(C1905)的人员须提交《现任职单位从事文字工作证明》;以本科学历放宽条件报考会计岗位(C1906)的人员须提交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C1901、C1902)的人员,已出具担任学生干部证明、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的无需重新开具证明,复审时带来即可。

三、笔试考核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本人凭居民身份证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生考试当天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考试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以及具有记忆存储功能的电子字词典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如已带入,应按要求放置在讲台上或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按考场座位图就座,不得私自调换座位。

6.答题纸一律用黑色签字笔进行答题,同时自备橡皮等考试工具。

7.考场内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书籍、书包等,不得放在座位周围,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8.考生不得擅自将试卷、草纸撕毁、拆散或带离考场;不得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或书写与答题内容无关的语句及其它标记。

四、笔试考核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学院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人事处网站“人才引进”栏相关通知,凭身份证号查询。

 

 

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第一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来校参考交通线路指南.docx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