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或新兴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产业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以及各单位急需培养的人才。
重点选派领域为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重点资助《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所列战略新兴性发展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应用型人才。
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的比较研究。
二、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分为三类:
(1)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至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
(2)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
(3)课题组(含专项课题组、联合资助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
赴港澳台留学不在受理范围内。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须提供外方邀请函。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6.高级研究人员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留学或国外工作经历,现担任院系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大型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访问学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申请人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课题组人员基本条件同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7.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曾在教育部指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两年内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申报时已有合格PETS5成绩的人员若被录取,即可申请当年派出。申报时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可先由单位推荐上报,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只需单位证明)。录取为预备人选后,2019年9至11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并通过PETS5考试合格后方可派出。今后,该奖学金项目会逐步将“语言合格”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
8.申请人须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对于近年有公派出国(境)经历的申请人,其最近一次出国(境)(派出时间三个月以上)回校后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等国家和省各级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曾成功申请过出国项目、尚未出国、但仍在资助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见附件)要求,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奖学金项目。
2.申请人需按要求向所在二级学院(系、部)和部门报送《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推荐表》、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外单位邀请函、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近5年代表性成果等相关材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文件)。
3.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系、部)和部门集中申报,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7日前将推荐人员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弘毅楼313),逾期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申报平台关闭将无法受理。
二级学院(系、部)和部门报送材料如下:(1)申请人《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推荐表》、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外单位邀请函、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近5年代表性成果等相关材料,纸质一式两份;(2)《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盖部门公章,一式两份。
4.联系人:楚楠,联系电话:86115017,电子档发送至njjyrsc@njitt.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19〕6 号)
2. 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3.《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摘要)
4. 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
5.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
6.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课题组申请表
7.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8.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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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