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适应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与实践水平,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暑期“百名教师下企业实践工程”的实施意见》(交院办〔2010〕35号)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暑期“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院专业课教师。
二、申报时间
2019年7月2日-7月9日。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教师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系部)按专业、项目进行初审;
3.学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复审,并经学院审批后派出教师参加实践。
四、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几点要求
1.教师下企业实践时间应尽量集中;
2.为了保证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成效,各二级学院(系、部)应加强教师实践过程的质量监控,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参与实践的教师实施全面监控管理。根据各个项目上报的实践时间,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抽查方式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抽查两次不在岗的,取消下企业实践资格,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3.教师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践行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学院声誉,确保实践成效。
4.各二级学院(系、部)应做好教师下企业实践安全教育工作,下企业实践的教师应强化自我保护,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5.实践期满后,教师需上交给所在各二级学院(系、部)以下材料:岗位实践技术资料(企业实际使用的资料)、现场手稿、照片等资料;开展调研活动的,上交相关专业调研报告;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上交相关协议。教师个人应认真填写实践工作手册(含实践总结),填报《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实践总结和考核表经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6.教师下企业实践结束后,学院将组织成果交流、检查评比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实施办法。
7.各二级学院(系、部)应认真落实教师下企业实践方案,将附件1、附件2及部门教师下企业实践实施计划于7月10日前报人事处(弘毅楼313),联系人:楚楠,电话:86115017。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