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情况的通知
(人事代理第二、三批)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人事代理第二批)》及《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人事代理第三批)》要求,现将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核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如下:
序号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计划招聘人数 | 符合条件人数 | 核减或取消情况 |
1 | C190201 | 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取消该招聘岗位 |
2 | C190202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取消该招聘岗位 |
3 | C190203 | 汽车营销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取消该招聘岗位 |
4 | C190204 | 轨道工程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 1 | 1 | 取消该招聘岗位 |
5 | C190206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取消该招聘岗位 |
6 | C190207 | 空中乘务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取消该招聘岗位 |
7 | C190214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取消该招聘岗位 |
8 | C190215 | 工程造价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取消该招聘岗位 |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仅依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的初步审查,最终资格审查结果以笔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终审为准。
2.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12:00至2019年7月17日上午12:00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情况,逾期未反馈者视为无异议或放弃资格,电子信箱:3385760133@qq.com 。若有其他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6115017(汪老师);025-86115120(朱老师)。
3.资格初审结果为“合格”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12:00通过邮件发至邮箱:3385760133@qq.com,回复笔试考核确认信息。
回复邮件标题和正文内容格式如下: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按时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果为“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考核。资格复审在2019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考核前进行,复审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高等教育学习各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在办理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
5.报考辅导员岗位(C190301、C190302)的人员,须提交《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3);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C190301)的人员须提交《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4)或学生干部聘书;
已出具担任学生干部证明、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的无需重新开具证明,复审时带来即可。
6.报考岗位中对资格证书或论文、科研、教研项目有要求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笔试考核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18日(周四)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考场安排另行在人事处网站发布;
3.笔试内容:人事代理第二、三批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实务题、写作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必备的职业道德、职教政策等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
附件:(点击下载
资格初审结果文件.zip)
1.人事代理第二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人事代理第三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3.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人事处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