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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入校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636    最后修改时间:2019-09-05

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规定,新入校教职工自正式报到日起,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要求所在单位对他们进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领导

新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组织进行,要求突出考核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二级教学单位由党政负责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不少于7名成员组成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及部门工作人员代表不少于5名成员组成,人员较少的部门可在隶属党总支范围内安排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二、考核标准

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1.合格等次标准

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表现良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等次可定为“合格

2.不合格等次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

(2)师德败坏、诚信缺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根据本人入校以来的情况认真总结;

2.单位考核:被考核人员现场述职,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其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表现进行民意测验,并作出考核评鉴意见;

3.学校考核: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汇总《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报告》,于9月13日前后统一交到人事处(弘毅313室,联系电话:86115017,联系人:汪老师),学校根据单位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等次为“合格者,学校继续留用;

2.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按《聘用合同书》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1.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入校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对象名单.docx

2.附件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doc

3.附件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票、考核结果报告.docx



人事处

2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