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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交通工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491    最后修改时间:2020-04-22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交通工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0124通知精神,现开展第二届江苏交通工匠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在职职工己当选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和第一届江苏交通工匠的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符合《江苏交通工匠评选办法》(苏交工〔20189 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具有工艺专长、高超技能、领军作用,为所在单位、行业和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服务、技术、研发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交通行业相关工种中处于领先地位。

材料填报要求

1.申报表: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江苏交通工匠”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A3双面打印。

2.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申报人近两年为交通运输行业做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在交通运输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3.证明材料: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人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申报人所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等;申报人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江苏交通工匠推荐评选工作,并于5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档)报送至人事处(弘毅楼313),联系人:楚老师,联系电话:86115017

 

附件:1.“江苏交通工匠”申报表.docx

  2.“江苏交通工匠”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docx

  3.“江苏交通工匠”评选办法.pdf

 

                                          人事处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