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交通工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0〕124)通知精神,现开展第二届江苏交通工匠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在职职工。己当选“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和第一届“江苏交通工匠”的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符合《“江苏交通工匠”评选办法》(苏交工〔2018〕9 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具有工艺专长、高超技能、领军作用,为所在单位、行业和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服务、技术、研发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交通行业相关工种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材料填报要求
1.申报表: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江苏交通工匠”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
2.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申报人近两年为交通运输行业做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在交通运输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3.证明材料: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人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申报人所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等;申报人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江苏交通工匠”推荐评选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档)报送至人事处(弘毅楼313),联系人:楚老师,联系电话:86115017。
附件:1.
“江苏交通工匠”申报表.docx
人事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