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岗位申报和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申报限额
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可申报6人。
二、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选聘范围及条件
从省内企业选聘一批科技型企业家、技术能手(含文化、金融、服务业等领域),担任我省高职院校产业教授。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聘期四年。
1.选聘条件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获得以下称号之一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匠”;省、市企业首席技师;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大中型外企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国家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企业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双创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技能等级;
(4)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国家级人才且身体健康的,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选优先选聘
(1)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社科奖,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并被企业实际应用,或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
(2)近五年,参加过所在企业与高校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的;
(3)在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技术技能,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4)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题;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5)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6)在授艺带徒方面,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主持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产教融合平台建设项目等并取得一定成效;
(7)积极发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工艺。
三、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以导师身份指导高职院校年轻教师或学生生产实践、科技创新;每年至少参与合作院校教研活动4次,每年为合作院校作讲座不少于1次;
(2)推动所在企业与高职院校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3)推动所在企业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实践创新基地,实施现代学徒制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与高职院校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四、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岗位、选聘申报要求
1. 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是省政府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政产学研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人才工程,也是学校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任务之一,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务必重视岗位申报工作;
2. 今年产业教授岗位申报和人选选聘实行合并一次性申报程序,各二级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建设需要,尽快联系并遴选合适的产业教授人选,根据产业教授人选的专业方向、研究特长等提出产业教授岗位(含人文社科等领域)、数量和要求,填写《江苏省第八批产业教授岗位表(高职院校类)》(附件1),同时对应申报的产业教授岗位,填写《江苏省第八批产业教授申报书(高职院校类)》(附件2)《江苏省第八批产业教授申请汇总表(高职院校类)》(附件3)。
3. 各部门于8月6日前将《江苏省第八批产业教授岗位表(高职院校类)》《江苏省第八批产业教授申报书(高职院校类)》《江苏省第八批产业教授申请汇总表(高职院校类)》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目录及扫描件报人事处(弘毅楼316),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30546749@qq.com,联系人:楚老师,电话:86115017。
(1)产业教授申报人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入选的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证书或文件证明材料;
(2)申报人近五年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社科奖励情况、近五年授权发明专利、出版论著情况证明材料;
(3)申报人在创新创优、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授艺带徒、传统工艺传承等某一方面的突出贡献证明材料;
(4)各级各类荣誉证书或文件证明材料。
人事处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