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和创新团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1〕14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和创新团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和创新团队选拔条件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团队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申报年龄要求一律以2021年1月13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二、选拔数量
根据省厅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目标,此次拟选拔高层次领军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5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50名;创新团队2个。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申请书》(附件2)或《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3),由所在二级学院(系、部)签署意见。
2.资格审核。申报人员所在所在二级学院(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开展遴选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和创新团队人选进行集中评审。
4.公示报送。对通过人选进行集中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交通运输厅。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高度重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和创新团队选拔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省交通运输厅实施工程互通,建立省“333工程”与省厅“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通道,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评审。获得“333工程”二层次以上的行业专家可直接申报入选“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层次领军人才,获得“333工程”三层次的行业专家可直接申报入选“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层次领军人才;省厅推荐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人选直接从“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库中产生,第一层次领军人才择优推荐为“333工程”二层次人才,第二层次领军人才择优推荐为“333工程”三层次人才。
3.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骑马装订)、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
4.以各二级学院(系、部)为申报单位,于2021年2月20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楚老师,联系电话:86115017,办公地点:弘毅楼313室。
附件:
申报相关材料.rar
人事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