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三)申报人按要求向二级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二级单位于2021年6月2日下午16:00前将《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报送至人事处(弘毅楼3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jyrsc@njitt.edu.cn,联系人:孔冀,联系电话:86115951。
人事处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