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教育部签订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将继续从高等职业院校选派13-14名在职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新加坡共和理工学院4所院校见习交流,为期3个月,学习语言为英语。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13-1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留学专业主要为:人工智能、计算机工程、机电工程、化学工程、信息通信技术、公共卫生、生物医疗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25)。
申请人可根据留学专业选择3所意向性留学院校,最终以新方落实的留学院校为准。如未能满足申请意向志愿,申请人应服从调剂,否则视为弃权。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选拔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13)及《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详见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国内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英语流利。申请人应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如无可提交同等水平的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考试成绩)。
三、申报工作程序
1.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见附件)要求,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申报时间及方式:申请人经所在二级学院(系、部)、部门同意,于2023年7月10日至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中新职教见习交流项目”。
申请人另须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学校推荐信电子版,并发送至njjyrsc@njitt.edu.cn。
3.申报材料:
(一)《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27)中要求的所有材料,包括: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单位推荐意见表》(仅需提供电子版,由省教育厅统一线上填写)
(3)护照信息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4)自本科起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习计划(英文)
(7)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8)有效的英文水平证明
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在线提交以上材料,同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提交人事处。
(二)申请人除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外,还需准备提交给新方的对外联系材料,此部分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PDF版电子版材料即可,具体如下:
(1)个人信息采集表
(2)护照信息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有效的英文水平证明
其中,材料(1)个人信息采集表应用英文填写,并在表中指定位置附符合入境新加坡新冠疫苗接种要求的英文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材料(2)至(5)中,除护照信息页外,其他材料若为中文,请附英文翻译件。同时,请自行制作英文封面及目录,将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请人另需提交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派留学奖学金项目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人事处。
4.单位审核:请有意向申报的申请人务必于7月14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送至人事处(弘毅楼313),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学校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6.录取流程:
(1)省教育厅对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将信息平台中的信息推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新方推荐。
(3)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新方推荐。
(4)新方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留学志愿协助落实留学单位并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5)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新方反馈于8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7.派出:被录取留学人员暂定于2023年10月派出,具体以新方留学院校通知为准。
8.联系人:苗雅婷,联系电话:025-86115017,电子档发送至njjyrsc@njitt.edu.cn。
附件: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派留学奖学金项目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