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五四先进评选活动通知
交院团[2006]8号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一年来,在学院党委的关怀和领导下,在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各班级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均取得显著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增强团的基层工作的生机与活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在册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实习团支部除外)。
二. 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并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2)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理论学习,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能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3)支部全体成员有较强的团员意识,支部班子团结、组织生活正常,与班委配合密切;
(4)关心团员青年利益,扎实有效地组织和开展适合青年特点、有益于青年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活动;
(5)认真做好团员的教育、发展、管理、“推优”、团费收缴、团员民主评议等团务工作;
(6)支部委员遵纪守法,无警告(党、团、行政)及以上处分;
(7)在 “四好六无”优胜班级创建活动中综合成绩名列前茅。
(二)优秀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2)积极参加各项团的活动,不折不扣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团结同学,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对自己要求严格,能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3)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4)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成绩显著;
(5)团员民主评议中表现好,深受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优良(无不及格门次);
(7)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操行等第为优等;
(8)已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团员标兵
满足优秀团员标准,成绩优秀并荣获奖学金(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以系为单位,经各系团总支按指定名额推荐,报院团委审批。
(四)优秀团干部
(1)必须达到优秀团员评选条件(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可参加);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扎实;
(3)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强,在开展学院的团(学)工作,推进学院的校园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4)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优秀团干标兵
满足优秀团干标准,在院系两级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成绩优秀并荣获奖学金(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以系为单位,经各系团总支按指定名额推荐,报院团委审批。
三. 评选办法
(一)各系班主任和团总支要按照院团委具体要求,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的推荐和审核工作,对班级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评选上报工作;
(二)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经系团总支充分酝酿、民主评议推选,签署意见后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审定;系学生会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系团总支评选、讨论通过,由院团委综合审定;
(三)以上先进评选经团委综合审定后一并报院党委批准后进行表彰。
四. 评选名额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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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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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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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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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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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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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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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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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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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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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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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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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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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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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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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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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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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校区
|
9
|
(二)每班级团支部评选出优秀团员1名;
(三)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支部可在团支委中评选出优秀团干部1名;
(四)院、系两级学生会干部参与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干事参与优秀团员的评选,团委直属部门,包括社团联合会、记者站、广播站、交院青年、青春剧团、礼仪队,其成员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其评选不占用本人所在班级团支部的名额,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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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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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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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干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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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学生会
|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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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联合会
|
1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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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校区学生组织
|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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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系学生会
|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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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学生会
|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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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系学生会
|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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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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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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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学生会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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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学生会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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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系学生会
|
4
|
4
|
|
记者站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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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站
|
2
|
-
|
|
交院青年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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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剧团
|
8
|
-
|
|
礼仪队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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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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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优秀团员标兵名额
|
优秀团干标兵名额
|
|
院学生会
|
2
|
4
|
|
社团联合会
|
2
|
1
|
|
浦口校区学生组织
|
4
|
2
|
|
公路系学生会
|
2
|
1
|
|
建筑系学生会
|
2
|
1
|
|
汽车系学生会
|
2
|
1
|
|
机电系学生会
|
2
|
1
|
|
管理系学生会
|
2
|
1
|
|
信息系学生会
|
2
|
1
|
|
人文系学生会
|
2
|
1
|
|
团委直属部门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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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上各评选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五. 奖励办法
(一)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干部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五四红旗团支部颁发奖状和锦旗;
(二)五四先进表彰名单将在宣传栏、团内刊物、团委网站公布,并作为团史资料保存,先进个人资料将存入本人档案;
(三)已申请入党的先进个人将由各系团总支择优向所在党组织推荐作为入党培养对象。
各团总支、团支部按评选条件认真推荐申报,填写好有关表格,于2006年5月10日前报送院团委。
报送表格要求用碳素墨水誊写或打印。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附件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五四先进推荐表
主题词:学校 共青团 先进 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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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团省委学校部 学院党委 学生工作处 各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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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06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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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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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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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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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年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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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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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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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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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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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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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先进推荐表
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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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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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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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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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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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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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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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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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等第(上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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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排名(上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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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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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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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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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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