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团[2010]3号)关于2010年组织我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9浏览次数:123

 

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委员会
交院团[20103

      
关于2010年组织我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方案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树立西部计划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才、贡献力量的工作定位,深化西部计划实践育人、服务基层、推动就业、倡树新风、促进和谐等工作内涵,在全社会形成西部计划品牌的认同感和影响力,扩大团组织社会影响力,根据团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西部计划健康科学发展,特制定2010年西部计划工作方案。
一、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二、工作步骤
(一)招募与宣传动员
 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26日
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并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系团总支书记签字,并由所在系部党总支盖章后,5月26日前由系部统一交至本院项目办,本院项目办设在院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41)。
 4、审核。我院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院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笔试、面试。5月26日起,根据本院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3、统一体检。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4、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5、审定确认
(1)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院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五、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主题词:大学生 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 方案              
抄送:各系团总支
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