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委员会
交院团[2012]5号
《江苏“校园青年先锋”风采录》征稿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扩大“我的青春故事”系列活动的影响,进一步放大优秀青年师生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树立优秀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拟组织编写《江苏“校园青年先锋”风采录》(暂定名)。根据省《关于<江苏“校园青年先锋”风采录>征稿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征集优秀师生典型事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优秀大学生、青年教师。
二、典型类别
1.道德先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在维护社会和校园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2.勤学先锋: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并在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上有显著成绩;或曾经学习后劲,但不言放弃,奋起直追,进步特别显著。
3.志愿先锋:助人为乐,乐善好施,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4.自强先锋:成长过程中不畏艰难困苦,积极乐观,发愤图强,在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
5.创新先锋: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大学生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创业先锋:在校期间曾经有过创业实践,或者正在尝试创业,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团队先锋:学生干部,全面发展,心系国家,立足学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团队中杰出的带头人。
8.文体先锋: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勤学苦练,具有专长,在传播高雅艺术,引领积极、健康、高尚的校园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9.实践先锋: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10.技能先锋:在某些行业或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三、推荐形式
各系应充分利用校内的传统媒体阵地和新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校园青年先锋”的推荐和评审,通过自荐、联名推荐、组织推荐、公开展示、师生联评等程序,使青年师生中的优秀典型脱颖而出。
四、推荐数量
以团总支为单位,各推荐1—3名不同类型的优秀典型。
五、推荐材料
推荐的每一个优秀典型需填写《江苏“校园青年先锋”事迹推荐表》,并另附上本人2寸标准照1张、生活照3张(电子版)。
以上推荐材料电子稿请于2012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867427425@qq.com。
联系人:陈金石 联系电话:(025)86115887
六、评选展示
各团总支材料上报后,团委将组织评审,并在校内网上进行集中展示。评选出的5—10名人选推荐至团省委,由团省委组织专家再次评审。最终进入全省前100名的,均可入编《江苏“校园青年先锋”风采录》。
请各团总支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把本总支各类优秀师生典型推荐上来,充分展现学院人才培养成果和优秀青年师生风采,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江苏“校园青年先锋”事迹推荐表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团委 青年先锋 征稿 通知
抄送:各团总支
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
江苏“校园青年先锋”事迹推荐表
推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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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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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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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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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电子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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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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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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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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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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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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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4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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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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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反映其事迹的青春故事。内容以第三人称书写,务求“活泼、生动、引人入胜”,不可是简单的事迹描述、荣誉堆砌,重在挖掘其优秀的原因和启示,展示可复制、可学习的经验和方法。2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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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生活照3张(电子版,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