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团[2013]5号 关于开展大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4浏览次数:129

 

交院团[20135

 

关于开展大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社团建设,提升社团活动品位,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社团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现决定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目的

通过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最大限度整合社团活动资源,合理有效使用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场地、人力及信息资源;最大范围发挥社团整体效应,激励学生社团创造性开展健康积极、新颖多样的社团活动;最大程度提高社团活动效率,提升社团活动的整体质量,使学生社团活动品牌化、项目化,促进大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流程

1、项目申报

1)申报立项的社团活动须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围绕院团委年度工作重点,结合社团性质、特点,反映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突出活动的创新性、科学性、团队协作性、可操作性与广泛参与性;

2)各学生社团在充分论证所申报活动项目的基础上,结合社团特色与实际情况,在社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并电子档报院团委参加评审;

3)活动立项每年一次,安排在春学期开学2周内。每年秋学期开学初视情况组织项目调整或补报。本学期立项申报时间为311315322前完成评审。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发至各分管主席邮箱,文本交至分管主席处或大学生活动中心246室,联系人:王荣印(18251816630)、施文韬(18662897112);

4)对于单个社团无法完成的活动项目,鼓励几个社团联合申报。

2、项目立项

社团活动项目立项分初审、终审两个环节。

1)初审阶段:审阅项目申报书。院团委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及项目主题、内容、形式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等作初步评审,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初步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提交项目申报方案。

2)终审阶段: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策划方案内容、创新性、可行性及预期目标以ppt的形式进行现场汇报,并回答评审组提问,评审组经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立项项目及等级(项目等级分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3)未通过立项的学生社团,参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日常活动与训练。

3、项目资助

1)院团委根据立项项目等级给予资金资助,以激励保障立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评审组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对重点项目给予参仟至伍千元人民币(3000-5000)项目资助资金;对一般项目给予壹仟至叁仟元人民币(1000-3000元)项目资助资金。对于层次较高、影响较大的综合性项目,团委视情况增加资助金额。项目资金由院团委统一管理。

3)未获得立项的学生社团活动,院团委酌情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4)获得立项项目与未获得立项项目的学生社团活动,亦可参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筹集社会资金资助。

4、项目实施与监督

1)经立项社团活动项目,应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实施,如活动内容或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较大改动,须及时与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解决。

2)立项社团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不断完善具体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3)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对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评议。

5、项目的总结和奖惩

1)项目实施结束后,社团项目负责人应尽快总结和整理票据,形成总结报告,向院团委提请验收,院团委将根据验收结果给予项目报销。

2)院团委每年度将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效果,评选优秀示范项目,优秀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并通过优秀示范项目展示,推动我院社团活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3)获得立项的项目,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欺骗或其它严重违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行为,将不予报销经费并给予相应处分。

4)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主观原因未能完成项目,不予以经费报销。

5)社团活动项目开展情况及验收结果将作为社团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开展学生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是提升社团活动品味,推动社团创新,促进我院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充分酝酿,精心策划,合理规划,做好本次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

 

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书

                                 一三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大学生 社团活动  立项申报               

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