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团[2013]15号关于开展2013年“我的青春故事”大学生成长故事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5浏览次数:118

 

各院(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团的十七大对共青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江苏高校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体系的构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进一步树立成才梦、坚定中国梦,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2013年“我的青春故事”江苏省大学生成长故事会的通知》(团苏委联[2013]39号)文件精神,我校担任2013年“我的青春故事”第五组牵头单位,并开展首场报告会,现决定选拔我校学生中的典型人物参加故事会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校园先锋展风采   青春践行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20日前
三、活动形式
成长故事会以现场访谈形式开展(类似鲁豫有约节目)。届时组织学生观看。
四、活动内容
成长故事会综合运用情感、时尚、艺术等元素,通过现场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与主持人互动等环节,真实、自然地展示我院大学生的成长历程、青春理想。
五、参加人员选拔
本次成长故事会接受访谈人员的选拔采取学生个人报名并经团总支推荐方式。
报名条件:我院学生中的各类优秀典型。如学习优秀典型(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获得者);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典型;青春励志典型;专业或其他方面技能突出、获得高级别竞赛奖励的典型;院十佳青年学生;其他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
我们将从报名和推荐的人选中遴选23名参加活动,同时,今年将通过PU(pocket university)平台来展示主讲人的风采。各院(系)团组织要积极鼓励学生通过在网站发布、交流自己的青春故事,树立青春榜样,引导青年成长成才,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六、活动宣传
本次活动情况及参加活动的先进典型人物将在团省委“我的青春故事”主题交流官方网站上进行宣传;校内将通过学院和团委网站、《交院青年》刊物、校园广播等进行宣传。
请各院系团总支积极宣传“我的青春故事”大学生成长故事会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报名,并认真推荐优秀典型,力争将成长故事会办成宣传典型、树立榜样、激励成长的精品活动。报名表请于10月14日上午9:00前交至团委王文婷处。每系限推荐1-2名.
附件1:“我的青春故事”南京交院大学生成长故事会报名表
 
 
 
 
 
二○一三年十月七日
 
 
 
 
 
                                                      
抄送:各院(系)团总支
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7日印发
附件:
“我的青春故事”南京交院大学生成长故事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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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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