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团[2014] 25号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推优”工作,发挥“推优”在树立和培养青年典型、为党推荐和选拔优秀青年、提升组织发展质量的作用,现就我校共青团“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
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使这项工作规范落实。凡是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二、推优的基本条件
1、被推荐人必须年满18周岁,坚持无神论,无宗教信仰。
2、拥护党的领导,认同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自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党的基本理论,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3、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并定期自觉向党组织作汇报思想,认真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
4、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不良记录。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高的学习热情,成绩优良。
5、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6、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习成绩优异、担任学生干部并工作出色、积极参加文艺、科技、公益等活动的,应优先考虑。
三、推优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有关推
优入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开展推优工作。基本程序和要求如下:
1、组织推优投票。在院(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院(系)团总支负责具体实施。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符合推优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报院(系)团总支审核。院(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院(系)团总支采取发公示通知、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院(系)团总支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院(系)团总支确定推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院(系)团总支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4、加强推优报备工作。院(系)团总支要在推优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推优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校团委报备,并附推优表的复印件供。
附:共青团“推优”名单汇总报备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抄送:各院系党总支
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29日印发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推优”名单汇总报备表
团组织名称:上报时间:
序号 | 姓 名 | 班级 | 性别 | 序号 | 姓 名 | 班级 | 性别 | 序号 | 姓 名 | 班级 | 性别 |
注:1、此表可复制;2、汇总名单后须附所有人员的《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