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熄灯就寝制度

浏览次数:1887发布时间:2008-03-23

为保证全校学生有正常的生活、休息环境,保持良好的学习精力,按学院规定,学生宿舍实行熄灯就寝制度

一、学生寝室必须按学院规定时间(周日至周四22:30-6:00,周五、周六2300-6:00)准时熄灭寝室内日光灯,及时就寝休息。

二、熄灯后同学从事学习活动,必须使用有罩台灯,不发出异常声音。

三、熄灯后同学从事电脑上网,必须使用耳机听声音和音乐,不准使用音箱,不得从事电脑游戏活动。

四、熄灯后同学不得从事打牌、酗酒等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

五、为提醒住宿同学按时熄灯,每日准时播放熄灯提示音乐。

六、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处理:

1、检查人员由宿管科生活辅导员,各系政治辅导员和宿管会成员组成。

2、对学生宿舍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每日定时检查。

3、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处理:

A、违反熄灯制度对学生个体的处理:

①各系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上报学院给予校纪处分;

②反馈到各系,与学生德育考核挂钩;

B、违反熄灯制度对寝室的处理:

①拉闸,停电整改;

②通报批评并在布告栏上公布名单;

③取消学年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C、违反熄灯制度对宿舍楼的处理:

各楼违规寝室总数,累计超过该楼5间以上寝室的,实行全楼拉闸熄灯,宿管科公布该楼违规寝室房号,请同楼学生相互督促,共创良好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