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学公办:
为了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工处积极和工商银行江宁支行沟通,并商定2008—200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事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2、基本申请条件:
(1)我院大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办理2008—2009学年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办理);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目。
3、申请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系部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中备注栏暂不需提供;
(2)系部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3)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