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行贷款)还款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378发布时间:2010-07-06

亲爱的同学:

当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后,请您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记住合同上的还款日期和金额,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现就还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贷款未到期而需还款的为提前还款。

操作程序:借款人/代理人到工商银行江宁支行(江宁区上元大街458号)203室个贷部→提供借款人/代理人身份证、借款人工行卡(折)→打印提前还贷凭证→办理还款。

二、到期贷款还款——贷款还款日为到期贷款。

操作程序:借款人需提前两日主动和银行联系,查询还款本、息并将还款款项足额存入借款合同中记载的还款账号中→当日银行自动扣收贷款本、息→次日借款人可通过打电话方式由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扣款情况或自己查询,存折中如有余额(还贷后多余款项可取出),表明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余额为“0,表明存入款项小于贷款本息,应再次存入一定款项以保证能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逾期贷款还款——贷款到期后未按期归还形成逾期。

操作程序:借款人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工商银行网点柜面归还,以柜面还款凭条做为还款凭证的依据;或将还款款项足额存入借款合同中记载的还款账号中→当日银行将自动扣收,查询同上。

四、咨询及其它事项

1、咨询电话:025-52281849(工行江宁支行)、025-86115791(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借款人如需贷款结清证明,请到工商银行江宁支行个贷部索取。

3、贷款逾期后将给您本人带来严重的信誉问题,影响到今后您贷款、办信用卡以及出国等,因此,再次提醒您做好还贷款事宜。

00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