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681发布时间:2011-12-06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爱国卫生运动,保护美化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观念,增强学生主人翁意识,坚持环境卫生整治与卫生宣传教育相结合,环境卫生工作与常规管理相结合,专业人员清扫与动员师生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对各教学系划分若干环境卫生责任区,并全面实施环境卫生责任制。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工作目标

第一条 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建设以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热爱劳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以美化校园环境、增强全院师生的环境卫生意识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责任制,将校园环境美化工作内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使我院的环境卫生工作从“清扫型”向 “保洁型”转变,促进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

第二章 考核标准

第二条 各责任单位要做好责任区的每日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区内要求达到无废弃物,无卫生死角。即无砖石垃圾,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屑、各种包装袋、果皮、树叶、烟头等)。

第三条 各责任单位要保证责任区内自行车停放有序,无乱挂布标、乱张贴等行为。

第四条 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在责任区内践踏、穿行绿地、跨越绿蓠及栏杆、嬉戏、打逗或运动等行为进行劝止。

第五条 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在责任区内点火焚烧杂物或堆放物品等行为进行举报。

第三章 劳动工具配备

第六条 由学院后勤管理处定期统一配备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各系配备一定数量的手套、夹子、垃圾袋等)。

第四章 检查评比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七条 学院学工处、后勤管理处、后勤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检查评比,检查采取定期与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在校园网公布。每学期将每次检查结果累加评出最佳卫生责任区、优秀卫生责任区。各系可制订具体针对班级和学生个人的检查评比制度。

第八条 检查评比结果与系学生工作评价挂钩,各系对班级检查考核的结果与文明班级评比挂钩,班级对学生的检查考核结果与学生个人评奖评优、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挂钩。

第九条 学院每学期对最佳包干责任区、优秀包干责任区进行奖励。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出色的班级和学生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十条 本管理实施办法由学工处、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环境卫生责任区检查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