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88发布时间:2011-12-06


各系、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2011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在12月份中下旬进行。现将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规定》以及《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评办法》。

二、考评对象

全院在职在岗辅导员

三、考评时间

12月19日—12月28日

四、考评的组织与领导

辅导员考评工作是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组成部分,由各系负责实施;各系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本系的辅导员考评工作进行指导。

五、考评实施步骤

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系部考评和学校职能部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自评:辅导员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填写自评分,同时向所在系部提交述职报告。个人自评作为考评的参考依据,不计入考评总分。

2、学生评议:各系将辅导员交由所带班级的学生评议,参加评议学生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0%(辅导员回避),统计出每个辅导员的得分。此项得分占考评分30%。

3、各系考评:各系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辅导员述职,依据考评指标对辅导员进行评议。此项得分占考评分50%。

4、学校职能部门考评:学校职能部门(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等)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如会议参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学生宿舍违纪情况、值班情况等)对辅导员的考核等级进行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反馈各系。此项得分占考评分20%。

5、2011年新聘辅导员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六、考评等级

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名额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15%;考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辅导员。

七、奖励

考核优秀者获得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称号以及其他物质奖励。

(考核表请在下载区下载)

学工处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