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部门职责

浏览次数:4766发布时间:2012-05-28

1、负责制定、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学工队伍建设工作,拟定相关工作制度与考评办法,指导二级院系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的选拔、培养、考核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法依规处

理学生违纪、违法事件。

4、负责组织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定和发放学生各级奖、助学金。

5、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学生的奖、贷、勤、助、补、减(免)、保等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保证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8、负责协调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等工作。协助学校处理学生各种重大突发事件。

9、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10、负责协调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1、负责组织做好新生报到、新生军训工作。

12、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征兵和应届毕业生招收士官等人民武装工作。

13、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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