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十佳青年学生”评选办法

浏览次数:478发布时间:2012-05-29

一、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名列前茅;

2、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3、专业学科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学院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者;

5、在校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二、评选办法与步骤

1、各系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2-3名,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2、组委会办公室对各系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

3、组委会对各系推荐的人选汇总审核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组委会组织学工系统全体辅导员进行评议和投票,选出15人作为正式候选人。

5、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6、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和组委会审议后,最终确定学院“十佳青年学生”获奖者。

三、评选要求

1、各系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推荐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系青年学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3、各系要将所有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交将作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