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770发布时间:2013-04-12

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院2013年继续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申报省级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建设遵循“注重过程参与;注重实践创新;注重切实可行”的原则,鼓励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并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思路新颖、技术路线可行的观点与见解。

二、项目申报基本要求及程序

1.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须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团队人数(含主持人)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申报省级立项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4.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1)指导教师审阅项目申请表并签署意见报项目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学工处;

(2)学工处对各单位申报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

(3)学工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已立项目的管理汇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文件要求,请2010年、2011年2012年未结题省、院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部门务必认真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表》(每个项目一份),同本次申报一并报送学工处

我处拟于5月份组织一次结题评审,已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请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结项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相关表格、材料要求请到学工处网站下载,2011年项目未完成的按照规定应填写《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延期(中止)申请表》,2010年以前立项项目延期的必须于本次提交评审材料,未完成项目将予以撤销。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名额:系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申报名额,学院预立项30项,并择优申报省级一般项目15项,指导项目2项。

2.申报材料

(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份);

(2)系部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3)《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表》(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本,(1)(3WORD格式、(2EXCEL格式

3.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于430日前将项目申请表和已立项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表纸质及电子稿报送学工处就业与创业教育科。报送地点:弘毅楼119室;联系人:冯思;联系电话:86115809;电子信箱:12279207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表

3.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4.专业门类目录

(点击下载附件)

            学生工作处                   

二○一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