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824发布时间:2013-10-25


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经研究决定,近期将进行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0日之前将结题材料交至学工处110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内容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表》;其中《行业专家意见》栏目,需提前请行业专家撰写意见并签名;《结项鉴定意见》栏目需单独一页,并做好鉴定意见初稿的撰写工作,撰写要求请参考附件2;

2、项目验收报告;

3、相关成果;

4、项目申报表(学院审核立项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2011年立项项目原则上今年必须结项,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完成或中止建设的项目,请认真填写并报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延期结题或中止申请表》,2011年立项项目延期的必须于2014年5月前完成结项验收工作。

结题书面文本材料一式四份,每份只需用文件夹装订即可,因结项鉴定意见等材料在评审后才能确定,不需胶装或钉装。电子文本(多个文档文件名需按照装订顺序编号,文件名格式:项目号+序号,并需要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请发送到至122792072@qq.com。

请各院(系)统一组织,指导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申报工作,各院(系)请安排科研秘书负责通知和相关工作的落实,请将分管此项工作领导和联络员的信息报送学工处;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结题,对到期项目如未做任何处理(结题、延期或中止),学工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项目,撤销项目指导老师两年内不得申报。答辩评审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学工处,咨询电话:86115965,联系人冯思。

附件: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表》

2、目录及《结项鉴定意见》撰写要求

3、《南京交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延期结题或中止申请表》

4、2011-2012年未结项项目名单

(请到学工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附件)

                                                                  

  学 工 处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