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276发布时间:2014-10-15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名列前茅;

2.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专业学科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者;

5.在校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各院(系)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向组委会按院(系)学生数1/500推荐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2.组委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

3.组委会对各院(系)推荐的人选汇总审核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组委会组织学工系统全体辅导员和学生代表进行评议和投票(或网络投票),选出15人作为正式候选人。

5.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6.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和组委会审议后,最终确定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

四、评选要求

1.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院(系)青年学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3.各院(系)要将所有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交将作弃权处理。

4.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各2份,用A4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并把电子文稿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冯必达老师QQ或邮箱(fbd@njci.cn

3)、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评选日程安排

11023日前各院(系)报“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

21024-27日进行全院公示;

31028日组织投票决定正式侯选人;

4115日下午200评审委员会对侯选人进行面试答辩并进行投票;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和组委会审议后,最终确定2014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

 

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