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名列前茅;
2.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专业学科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者;
5.在校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各院(系)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向组委会按院(系)学生数1/500推荐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2.组委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
3.组委会对各院(系)推荐的人选汇总审核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组委会组织学工系统全体辅导员和学生代表进行评议和投票(或网络投票),选出15人作为正式候选人。
5.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6.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和组委会审议后,最终确定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
四、评选要求
1.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院(系)青年学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3.各院(系)要将所有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交将作弃权处理。
4.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各2份,用A4纸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并把电子文稿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冯必达老师QQ或邮箱(fbd@njci.cn)
(3)、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评选日程安排
1.10月23日前各院(系)报“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
2.10月24日-27日进行全院公示;
3.10月28日组织投票决定正式侯选人;
4、11月5日下午2:00评审委员会对侯选人进行面试答辩并进行投票;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和组委会审议后,最终确定2014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