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50发布时间:2015-11-02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及申请受理等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资助申请对象:

12015年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2015年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2015年退役复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4)往年以上类型的学生,可以补申请国家资助。

二、国家资助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通过“全国征兵网”-“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学生持表格及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至学校财务处、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及当地武装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将审核后的表格及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复印件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并提供本人建行卡卡号。

三、资助标准:

120147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2、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执行,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四、工作要求:

1、请院系做好政策宣传,通知学生及时填写表格、申请国家资助,避免补报可能遇到无法登录等问题而影响学生正常申请。

2、材料申报截止时间。每年1110日前受理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逾期转入下一年度申报。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