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

浏览次数:1571发布时间:2016-11-10

各院(系):

为充分展现十年来,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受助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回报社会的风采风貌,进一步宣传资助育人成效,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及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在校内征集一批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文稿,并推荐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2006年以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敢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二、申报名额

各院(系)至少上报1名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的案例。

三、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有一定的典范性,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受助学生优秀案例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其中文字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历、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图片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等最能体现个人风采的照片。

1.个人简介。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专业、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工作单位、个人所获重要奖项与荣誉等。所获奖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2.个人事迹。2000字左右,体例不限。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出小标题。文章内容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生动描述个人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的校级领导、知名专家或其所在工作单位的领导等人员,对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点评,并署名点评者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等等)。

4.个人照片。与个人事迹紧密相连的、能现货反应学生个人风采的照片1张,照片标题为:院(系)+学生姓名,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00x800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于20161210日前将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79894583@qq.com

五、其他说明:

1、各院(系)要对学生申报的材料严格审查,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2、各院(系)报送的事迹材料被江苏省受助学生优秀事迹案例《绽放》录用,将给予学生及指导老师500 -1000元奖励。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