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18-2019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缴纳情况统计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
二、补助标准:
按我校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进行补助。
三、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做好残疾生学费减免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审核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学生的各项资料,并于9月25日前将《2018-2019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缴纳情况统计表》及学生残疾证复印件一并报学工处。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杨曼琳,电话:86115946
附件:
2018-2019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缴纳情况统计表.doc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