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经济压力,南京卫岗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我校设立“卫岗助学金”资助项目。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条件:
1、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在校生;
2、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校表现良好;
3、优先考虑孤儿、重病、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1、2018年“卫岗助学金”项目资助标准为一次性每人1000元资助;
2、根据卫岗乳业实际捐资金额及我校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将资助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 | 资助人数 | 资助标准 | 资助金额(元) |
汽车工程学院 | 7 | 1000元/人 | 7000 |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 | 8 | 1000元/人 | 8000 |
运输管理学院 | 6 | 1000元/人 | 6000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4 | 1000元/人 | 4000 |
轨道交通学院 | 3 | 1000元/人 | 3000 |
建筑工程学院 | 5 | 1000元/人 | 5000 |
人文艺术系 | 2 | 1000元/人 | 2000 |
合计 | 35 | -- | 35000 |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卫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11月14日前,各院(系)完成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将《卫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卫岗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补充说明:
“卫岗助学金”项目受助学生须参加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的相关志愿活动;本年获得“卫岗助学金”项目资助的学生,原则上次年不再获得该项目资助及评选资格。
附件1:
《卫岗助学金申请表》.xlsx
2018年11月5日